4:团员在境外如遭遇“法轮功 ”,应听从领队安排,(1)不要有好奇心(2)不接受“法轮功 ”宣传品(3)不单独与 “法轮功 ”发生直接冲突(4)接受当地我驻外使领馆的领导。
★根据国际惯例,如果觉得服务优良,客人可以付小费给予服务人员表示感谢的心意。泰国是习惯付小费的国家之一, 而付小费是一种当地习惯与礼仪!故提供一些需付小费的地方,让您参考:
1、古式按摩:您可视按摩师的服务质量或专业水平而弹性给予,约泰铢 50-100 铢左右
2、丛林骑大象: 每次付驯象师约泰铢 20 铢左右
3、激流泛舟:每次 50 泰铢左右
4、攀牙湾泛舟: 每次付马夫约泰铢 20 铢左右
5、与人妖拍照:每人每次约泰铢 20-100 铢
6、行李小费:一间房间一次约给行李人员泰珠 20 铢
7、床头小费:一间房间(2 人)每天约给泰铢 20 铢
8、团队游览中,考虑到游客人身安全,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游客中途离团视同违约,离团需在征得领 队同意后签署《离团协议书》,并支付违约金 1500 元/人/天,且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 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出海活动注意事项:
1.从事水上活动如游泳、水上摩托艇和快艇、水上跳伞、潜水等注意事项:
2.参加水上活动宜结伴同行,不会游泳者,不要尝试,不要勉强参加。
3.参加外岛的活运转程,严格遵守穿救生衣的规定,且应全程穿着,如未提供救生衣,则应主动要求。
4.乘坐游艇及水上摩托艇,不跨越安全海域,不在水上摩托艇、快艇 、降落伞等水上活动范围区内游泳。
5.应注意本身的身体状况,有心脏病、高血压、感冒、发烧、饮酒及餐后,不参加水上活动及潜水,感觉身体疲倦、寒 冷时,应立即离水上岸。
6.避免长时间浸在水中及曝晒在阳光下,避免长时间憋气潜水、头晕引起溺毙;潜入水里时不使用耳塞,因压力会使耳 塞冲击耳膜造成伤害。
7.潜水时勿以头部先入水,并应携带漂浮装备。
8.乘坐游艇前宜先了解游艇的载客量,如有超载应拒乘,搭乘时不集中甲板一方,以免船身失去平衡。 9.对于旅行社安排行程之外的各类水上活动,参加前应谨慎评估其安全性及自身的身体状况
10.旅行社及船家保留因为天气、水温等情况,决定 60 岁以上的老人、儿童、孕妇等体弱人群是否可 以乘坐快艇、船舶登岛。对于不能上岛的客人,导游将安排助理陪同在岸边附近自由活动,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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