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自愿要求购物, 自费补充合同(旅游合同附件)
旅游者 (先生/女士)共 位,结合出游预算,要求旅行社增加相关开放式购
物和自费场所, 以使行程内容更加丰富。旅行社结合旅游法相关条款,为旅游者安排当地合法经营的购物和自费场所。
经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协商,关本次旅游线路,的相关权利义务再作如下约定:
一:旅游者选定的如下的开放式购物和自费场所均为泰国观光协会和当地相关机构认定。 二:旅游者要求增加的旅游服务内容,均为可以代表当地有特色的商品或景点。
三:乙方确保所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为无诱骗,无强迫。
四:旅游者购买当地商品时请注意,根据当地相关法律,土特产商品一经售出不再接受退货;若属于商品质量问题,旅游者在行程结束 后三十日内可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过期不予办理。
五:以上陈述仅适用于应旅游者要求,在行程中增加的泰国观光协会认定的售卖场所;旅游者自行在其他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 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旅游者清楚了解所选择的行程中含有自愿开放式购物内容,旅游者在认可的情况下,不会出现干扰影响其他团友的旅游行程的行为。 七:旅游者清楚了解行程中安排的购物场所,所参观的特色商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 自愿选择。
以上条款均为自愿签订,如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均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其他相关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 以上购物店如遇到罢工,天气,交通严重堵塞等特殊情况,可能参观时间略有减少,如遇团队人数较多,可能购物时间略有增加, 敬请谅解。
九:本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签字确认后对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具约束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有关自费项目的补充协议
本行程安排的自费项目主要内容及价格:在当地会推荐自费,不强迫消费,请谨慎选择 若出现强迫消费情况,请及时通知签约旅行社, 我们会及时处理。
乙方承诺: 自费项目事先告知旅游者,不强迫消费,打包价格低于单个项目的总价,单个项目价格不超过门市价,不从中获取回扣。甲 方自愿选择。
旅客自由选择参加之自费项目(已含所有车资、门票、导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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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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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美岛+无人岛三岛浮潜环岛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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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 2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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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统欧式水上市场(含船资) 或 芭提雅水上四季村(含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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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 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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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玉叶大厦 78 楼景观(含午 或 晚餐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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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 1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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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提雅 PARK 酒店56 楼观光塔+高空滑跳(含下午茶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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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 1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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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提雅三大奇观(七珍佛山+淡佛院+九世皇庙万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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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 6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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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提雅泰拳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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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 1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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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提雅美人鱼悬崖咖啡厅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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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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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提雅皇家广场内,信不信由你博物馆+动感电影+惊声尖叫+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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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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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提雅蒂芬尼,阿卡莎或曼谷金东尼,明星,曼波,人妖歌舞秀, (全含饮料一杯)普通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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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 1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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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提雅团队 SPA 精油按摩,养生茶+小点(1 小时精油按摩+桑那房+花瓣浴 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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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币 16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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