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旅游者要求,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现将旅游合同中【旅游行程】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自费项目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陕西省具有丰富的文化历史和美丽的自然风光,以下推荐的自费项目具有陕西浓厚历史文化底蕴。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自费项目,相信陕西的自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
一:景区配套交通设施:
行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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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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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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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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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口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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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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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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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俑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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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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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安排自费项目
行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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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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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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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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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保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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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元/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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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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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俑情》或《复活的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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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元/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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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一、二)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
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
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
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有效身份证: 签约代表:
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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